• 首页
  • 我要开公司
  • 我要代理记账
  • 我们的价格
  • 政策法规
  • 新闻动态
  • 客户案例
  • 联系我们
信息分类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
  • 天津办照公司
  • 天津代办营业执照
信息资讯
天津代理记账收费价目表受地区…
天津记账报税服务至关重要
天津公司代理记账怎么样?
天津记账公司一年费用多少?
选择天津比较好的代理记账公司…
天津记账公司哪家好?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选择指南
天津代账公司-您的财务管家
天津代账服务节省时间
天津财务公司优化税务策略
天津记账报税代理公司竞争激烈…
个体工商户如何网上注册?
信息详情 当前位置:天津亿兆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 政策法规 >

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http://www.tjyizhao.com 发布时间:2013/6/26 17:52:53 点击量:

 为了准确计算、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核实出口业务的真实性,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5〕3号)、《****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出口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
  (二)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的;
  (三)被人民银行列为跨境贸易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的;
  (四)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五)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六)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等原因,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七)因违反进、出口管理,收、付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被海关、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前款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本款下同)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续期结束;前款第(六)至第(九)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出口企业并存上述若干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情形中的晚截止时间。
  三、自2014年5月1日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收汇率低于70%(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出口收汇金额,加上企业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能收汇金额合计,占企业申报退(免)税的上一年度出口货物出口额的比例)的,该出口企业当年5月至次年4月申报的退(免)税,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出口企业以外的其他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凭证,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免)税审核中,发现前款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出口业务真实性的,出口企业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应填报《生产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或《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或《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
  五、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六、合同约定全部收汇的**终日期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不能提供的,对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七、本公告规定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的次月或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本条下同)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
  八、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收汇资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应的规定处罚外,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一)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
  (二)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收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对该笔收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等额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
  十、省级****税务局应设立评估指标、预警值,按照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出口收汇数据,对出口企业的货物流、资金流进行定期评估、预警,凡发现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结汇数据异常的,应进行核查,发现违规的,应按相应规定处理;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十一、本公告的出口货物,不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条第(二)项(第2目除外)、第(三)项所列的视同出口货物以及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委托出口货物,暂不包括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本公告的出口企业,不包括委托出口的企业。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上一篇: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下一篇: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相关信息
  • 【公司代理记账服务】很多天津代理记账公司应势而起
  • 中国税务杂志:成也萧何 败也萧何
  • 保证天津代理记账公司的服务质量
  • 关于实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 【轻松代理记账公司】天津代理记账公司财务建账应关注哪些问题
  • 天津开出我国融资租赁出口退税****单
  • 11月起天津代理记账公司可进一家门可办两家税
  • 日本计划将中日货币互换协议扩大30亿美元
  •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经历丰盛给企业减压
  • 餐饮公司是否需要天津代理记账公司呢?
  • 【天津代理记账代理公司】武清代理记账流程
  • 市财政将继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 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 【注册代理记账公司】公司的运行是要靠财务部门的支撑
  • 扫描二维码
    客服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
    访问手机网站
    客服电话136 6200 8462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品牌服务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
    代办开户
    新闻资讯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天津办照公司
    其他
    网站地图
    sitemaps

    天津亿兆财务公司是一家天津代理记账公司,公司从事天津代理记账、天津代办营业执照、天津办照等服务,我们有经验丰富的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Copyright © 2017 天津亿兆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QQ咨询
    • 136 6200 8462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