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我要开公司
  • 我要代理记账
  • 我们的价格
  • 政策法规
  • 新闻动态
  • 客户案例
  • 联系我们
信息分类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
  • 天津办照公司
  • 天津代办营业执照
信息资讯
天津代理记账收费价目表受地区…
天津记账报税服务至关重要
天津公司代理记账怎么样?
天津记账公司一年费用多少?
选择天津比较好的代理记账公司…
天津记账公司哪家好?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选择指南
天津代账公司-您的财务管家
天津代账服务节省时间
天津财务公司优化税务策略
天津记账报税代理公司竞争激烈…
个体工商户如何网上注册?
信息详情 当前位置:天津亿兆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 政策法规 >

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http://www.tjyizhao.com 发布时间:2013/9/22 17:50:35 点击量:

 近期地方反映,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9条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以下简称以退抵欠)的规定是否属于强制执行措施有不同理解。为了全面准确贯彻强制执行措施和以退抵欠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税收征管法第40条规定,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逾期仍不缴纳的情形,税务机关采取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的行为。
  以退抵欠是税务机关计算确定纳税人应纳税义务的一项税款结算制度,不涉及从存款中扣缴税款和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强制行为。以退抵欠确定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不足部分,责令纳税人继续缴纳。以退抵欠之后纳税人仍有欠税,经责令缴纳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行政强制执行。以退抵欠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上一篇: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居民身份认定问题的公告

下一篇: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相关信息
  • 零申报的风险有哪些?
  • 天津代理记账和税务代理的区别
  • 税务机关严查违法使用发票案件
  • 外购产品符合条件出口企业也可退税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拨付问题的通知
  •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行业特点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人解读新车船税法
  • 【天津代理记账代理公司有哪些】天津代理记账公司为您长远筹划
  • 天津代理记账:川津实现离境退税互联互通
  • 【代理记账小规模公司】不断地提升天津代理记账服务质量
  •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税收政策通知
  • 天津代理记账行业管理迈入信息化新时期
  •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 税负确实降了
  • 扫描二维码
    客服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
    访问手机网站
    客服电话136 6200 8462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品牌服务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
    代办开户
    新闻资讯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天津办照公司
    其他
    网站地图
    sitemaps

    天津亿兆财务公司是一家天津代理记账公司,公司从事天津代理记账、天津代办营业执照、天津办照等服务,我们有经验丰富的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Copyright © 2017 天津亿兆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QQ咨询
    • 136 6200 8462
    • 关注微信公众号